十二瘋 作品

第1695章 判決

所有人都在看著衛紅豔,他們是庭審組成員,在正常的情況下,他們是很有話語權的。

 審判長必須要綜合考慮他們的意見,再慎重的研判下,才能做出判決。

 如果在不正常的情況下,審判長可以完全無視他們,就做出判決。

 但不管是哪種情形,案子的判決一旦出現爭議,被罵的也一定是審判長。

 所以,他們心裡可沒有什麼壓力,自己只要給出意見就可以了。

 到時候怎麼判,你衛紅豔是審判長,自己決定吧。

 時間在一點一點流逝,足足過了半個多小時,一直站在窗前,望著外面的衛紅豔才有了反應。

 她轉過身來到會議桌前坐下:“讓大家久等了,來吧,大家暢所欲言,都說說自己的意見。”

 庭審組成員對視一眼,一名青年先說話了。

 “被告人趙昆是農民,沒有前科,孝敬父母,尊妻愛子,在家鄉風評很好。因為對美好生活的嚮往,兩年前跟妻子來到羊城,做起了小販,售賣水果。

 去年十月,趙昆在機場附近擺攤,因為違反市容市貌,在黃帆等市容辦執法人員依法查處時,不服從管理,與執法人員發生衝突。

 趙昆存在重大過錯,但這次衝突並沒有造成雙方損害,經過警方調解,雙方沒有提出任何異議,說明雙方認可了這次調解。

 就在調解後的第六天,被告人趙昆在農貿市場正常經營,並且繳納了管理費的情況下,被害人黃帆等人再一次以執法的名義,收繳趙昆擺攤所用推車和水果。

 最重要的一點,在執法的過程中,沒有任何人出示證件。而且受害人黃帆、張旭、徐景春只是市容辦外聘人員,並不具備執法權。

 在沒有出示證件,不具備執法權的情況下,以違規經營的名義,收繳被告趙昆正常經營的車輛和水果。

 在被告趙昆不同意的情況下,被害人黃帆等人開始打砸水果攤,並對被告人實施毆打。混亂中,被告趙昆用平時售賣水果時所用刀具,刺中被害人黃帆等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