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許玩貓 作品

第三十六章 主管GM娛樂?(求追讀,求票票)

    新漢集團副會長辦公室裡,李在榮正站在落地窗前望著外面沉思,心情有些忐忑。

    外界都傳說他是新漢集團最狠的人,可他要真是最狠的那個,當初李建榮就當不上老大了。

    出來混,誰當老大看的可不是年齡!

    人不狠,站不穩。如果不是夠狠,一名華裔憑什麼能成為首爾的地下王者?

    只不過是因為死了老婆之後,李建榮覺得一定是自己壞事幹的太多,遭了報應了,為了保住自己的兒子別再被老天爺收走,他才開始有了洗白的想法,那亂七八糟的事兒就交給了自己的弟弟去辦了。

    李在榮也是相當爭氣,很短的時間內就殺出了個赫赫威名。

    這樣一來就顯得李建榮更像個好人了。

    而李在榮倒也樂在其中,因為他喜歡那種被人懼怕的感覺。被人怕,總比被人欺負的好。

    二十幾年下來,他在眾人的眼裡可謂是兇名赫赫,他覺得新漢集團之所以能有今天,自己絕對是第一大功臣。

    要不是自己,就憑李建榮那“一心向善”的軟弱勁兒,新漢集團早就被人吞得骨頭渣子都不剩了。

    可李建榮居然不想著把位子傳給他這個有能力的親弟弟,而是要傳給一個性格更加善良軟弱的李銘希,就因為是親兒子?

    這讓自認為是集團第一功臣的李在榮怎麼能甘心?

    不只是為了權和錢,還因為他不想看到自己打下來的江山敗到別人手裡。

    可他敢動李銘希嗎?真的不敢。

    別忘了李建榮是為了什麼才一心向善的!

    李在榮十分確定,他只要敢動李銘希一根汗毛,李建榮就能活劈了他!

    畢竟要是兒子都沒了,李建榮也就沒必要裝好人了。

    偏偏大前天晚上李銘希居然就被人追殺了!

    李在榮知道自己的嫌疑最大,所以當李建榮吩咐他去查這件事的時候他立馬就答應下來了。

    他要洗清自己的嫌疑,派別人去查他還不放心呢。

    可到現在都查了兩三天了,居然什麼都沒查到。要知道幫他查案的人可不只有他的手下,還有和他關係要好的警察和檢察官。

    這些人,查了兩三天,居然什麼都查不到!這正常嗎?

    所以李在榮懷疑這是一個圈套,那三個追殺李銘希的人根本就是李建榮派去的演員!

    這是他們父子倆配合演的一齣戲!為的自然就是栽贓陷害他李在榮,只要這件事查不出結果來,那他的嫌疑就沒法洗清,於是他腦袋上就多了一個謀殺親侄的罪名!

    到時候人家會說,為什麼查不出來?因為這件事就是你李在榮乾的,自己查自己,你當然查不出來了。

    這種事不用講究證據,因為三人成虎,只要大家都懷疑他,那就他乾的!

    要真到了那個時候,他別說爭會長的位子了,只怕副會長的位子都保不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