滄海而立 作品

1066 真切瞭解

直到此刻,羅剛才清楚林敏是一個“五無”人員,無身份、無戶口、無單位、無結婚證、無職業的可憐女人。隨後,羅剛又通過各種渠道查她的婚姻登記檔案,可因為體制調整緣故,無果。他又走訪幾處婚姻登記處的老同志,沒人對林敏這個人有什麼印象。羅剛只好又專程去了幾趟公安機關,幫她重新辦理戶籍登記和落實了身份證明。為了幫助林敏爭取更多的利益,辦完相關合法手續後,羅剛又上門找到她的公婆和繼女做工作,羅剛細細道出林敏出門在外一個人帶著孩子的艱難,勸他們放棄房屋繼承權。林敏的公公婆婆看在孫子的份上,對放棄繼承權沒有了異議,他們願意把自己繼承的兩份財產全部轉贈在孫子名下。吳大廣的女兒卻不想放棄自己的權利,她說自己很早就失去了父親,沒有像別人家的女兒一樣有父親的疼愛,出嫁有豐厚的嫁妝。現在父親的房子要拆遷,按照法律規定,她依法享有繼承權,她要求分割自己應得的那一份財產。

“你父親也想愛你,可他已經走了,你憑自己的能力做生意,又成家立了業,要是你父親地下有知,他會高興的。”羅剛安慰開導起了林敏的繼女:“儘管你和繼母沒有太深感情,但你和弟弟還是有感情的,加上他還在讀書,你做姐姐的就將繼承權讓給他算了,你弟弟長大了也會感激你的。”一番思想工作,最終做通了,她當著羅剛的面表態,願意將自己的繼承權轉贈給弟弟。婆婆和繼女還寫了一份放棄繼承權的書面材料交到羅剛手中。

可是,誰知房屋產權明晰之後,林敏的底氣一下子足了,在爭補償款的問題上,她無所不用其極。先是迴避羅剛不和她見面,玩起了“躲貓貓”的遊戲,接著要求將評估價只有17萬多元的房屋補償到50萬元或原地置換不找差價的兩個門面和一套住房。為了做通她的工作,羅剛考慮到她孤兒寡母,從沒對她講過一句重話,總是用好言好語耐心開導她,用行動來感化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