滄海而立 作品

1035 親自操辦

王與民自述,他是三江省西江市南門區的一位貧苦農民,四年前乘坐魯江斌駕駛的貨車在舟山省東湖市發生翻車事故,其造成Ⅷ級傷殘。車禍發生後,西江市下面的南門區法院、西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對王與民交通事故賠償訴求作出一審、二審判決,由魯江斌賠付王與民人民幣十一萬元、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萬元。然而魯江斌逃匿到江南省,未履行賠償義務。期間,王與民屢次申請要求強制執行賠償到位。兩年時間,最終三江省法院委託江南省有關法院異地執行,才下把十二萬元賠償款執行到位。然而,王與民認為,法院判決賠付款不足以補償車禍對其所造成的損失,要求賠償交通事故後續治療費用、誤工費、護理費、住院伙食補助費、營養費等費用共計四十餘萬元。由於此案地跨舟山、江南、三江三省,涉及面非常廣,他的訴求無法得到及時解決。

正在這時,秘書長司馬浮去與省政府信訪辦主任已經聞訊趕來,一起坐下來聽王與已說他那老掉牙的信訪訴求。

信訪辦主任馬陪清從中也插了話,他說:“事實上也是那一場車禍徹底改變了王與民的人生軌跡。車禍發生後,王與民身體受損、賠付不到位、醫療康復無法保障、生活困頓,從此他變得異常偏執。”他說著還看著王與民道:“但是,你這兩年採取極端惡劣的行為進京走訪,你的極端走訪行為甚至驚動了國家信訪局…。做法還是欠妥的。”

“極端行為?”

曾家輝看了一下馬陪清,又看了一眼王與民,顯然,走訪算不上極端行為的。

馬陪清從旁作了解釋,“他曾經在信訪過程之中,自斷手指、咬傷工作人員、屢次進京走訪。”

“哦。”

曾省長一邊認真的聽,一邊沉思。三個問題:一是訴求合理,方法不當。二是行為偏激,心理問題。三是跨界過多,協調很難。

看著眼前這個實際年齡僅42歲的大男人看上去彷彿有五六十歲,曾家輝感到心酸,那是因為突如其來的車禍、難以言表的傷痛、長期走訪的折磨,無情吞噬著王與民的青壯歲月。對待這樣的極端走訪戶,需要用真心解決他的實際困難,用真誠叩開他冰冷的心扉才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