滄海而立 作品

第38章 合作條件(第2頁)

“我們不妨直說,我的意思還是合作。硅谷大力公司很明顯是要把我們三個縣的硅礦資源全部拽在手中,開發不可能三處開花。”

“這是肯定的。哈里克縣想的是能不能進入第一開發進程?”

曾家輝知道這也算是花無葉妥協的條件,今日情勢來看,這樣的條件應該滿足,也必須滿足,這樣對大家才會相安無事、相得益彰。

“投資商說分別建廠,那是忽悠我們的。他不可能在方圓才150平方公里的三個縣境內建三個分廠,大不了是建一個廠,外加兩個大規模的採礦場而已,這也為我們合作提供了機會和切入點。”

“廠址的事,哈里克縣可以不同平起縣爭,但我需要硅礦資源轉化為財政收入,老百姓的口袋裡要能實實在在的增加鈔票。”花無葉的出發點也是在發展上,在為群眾謀利益上,這讓曾家輝不自覺地點著頭,心中甚是欽佩。

“花書記,我有一個不成熟的想法,不知道可不可行?”

“曾書記旦說無妨,我們可以慢慢商議。”

“如果電解廠建在平起縣,哈里克縣和烏里那縣開採的硅礦運到平起加工,平起縣按實際接收量計算,把增值稅的60%返還給哈里克縣和烏里那縣,40%用於平起縣的汙染治理和管理支出。”

花無葉想了想,點了點頭。道:“我覺得這個辦法可行,但每年的採礦量得有保證才行啊?”

“這個不用擔心,如果我們三個縣能統一起來,可以要求投資方擴大建廠規模,三個縣協商一個年開採計劃指標量,除了特殊情況不能提供硅礦資源外,原則上不佔用超越各自的計劃指標,也不調劑使用。”

“這個可以,運輸方面由市場自己運作,問題不太大。只是我們的縣際公路條件差,只有慢慢來解決了。”花無葉對這個解決辦法還是滿意的,開採方面縣裡只負責組織實施,勞工不愁,開發商付工錢,加上還有60%的稅收返還,更不用擔心汙染問題,何樂而不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