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月正月半 作品

老闆不在的日子(十)(第2頁)

   但是呢什麼地方點燃,什麼時候點燃,這都是一個問題,對方的的確確因為是蟲子,所以說刻在骨子dna裡面是怕這個火焰的。

   但是呢天性不能萬能的,張不凡可不能只做一個計劃就解決了,要是對方真的是狗急跳牆,抵抗住這個天性,那麼張不凡就麻煩了。

   所以說這一招並不能太早用,甚至說翻盤點可能就在此了。

   而現在張不凡不去激怒對方,也就是因為此,如果是對方準備孤注一擲準備不管不顧了,那麼張不凡就麻煩了,很有可能這個最後一手也就失去了本來的效果了。

   那麼說這麼多,張不凡那個時候到底是選擇幹什麼呢?

   實際上也沒有那麼複雜,張不凡看見對方朝自己咬過來,二話不說直接就用劍劈這些紫色的晶體,尤其是頭部差不多是腦子附近的晶體。

   之前說了你攻擊別的地方沒準都是花裡胡哨的東西,除非說能夠刺中對方的眼睛……不過呢張不凡估計這裡面哪怕是刺中對方的眼睛也沒有用。

   畢竟對方都已經是死了,也許這些器官都是假的,失去了本來的功能了,所以說眼睛自然很有可能不是他看到外界的器官了。

   而且你攻擊對方又不可能力氣大得直接就把對方砍了腦袋了,所以說主要還是讓對方感覺到疼痛,所以說知難而退了。

   但是呢說實話,都已經是一個死亡的東西了,怎麼可能會感覺到疼痛呢?當然是沒有用的事情了。

   不過呢像是張不凡這種攻擊晶體就不一樣了,對方已經死了,那麼很自然就可以想到到底是對方的大腦在控制行動,還是說那些蟲子在控制行動呢?

   很明顯是蟲子啊,洋人我治不了,難道說我還治不了你不成?

   有一句話說得好,“打蛇打七寸”,既然攻擊腦子是沒有用的事情,那麼調過來,思維逆轉一下吧,攻擊什麼才有用,是不是那些蟲子?

   而根據張不凡的猜測,那些紫色的晶體從某一種角度來說,已經是充當了他的那些器官,所以說他才要攻擊靠近腦袋那邊的晶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