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半仙 作品

第790章 簽約了上班了(第2頁)

 上班第一天,我去的還是挺早,七點就出門了。

 其實我也挺長時間沒坐公交車了,這冷不丁一坐還挺有人間煙火氣,尤其是哈爾濱這大公交,那司機以前可能都是開坦克的,老猛了。

 反正座位是沒有的,我在人群裡擠來擠去,晃悠到了八點左右的時候,總算是到達了公司。

 鑑於某些原因,這公司的名字我就不說了,反正也是賣電器的,種類還挺多,電視冰箱洗衣機電飯煲吹風機啥玩意都有。

 我就像是一下子撲進了知識的海洋裡,光是產品知識就得學很久。

 好在公司裡有人教,我學東西也還挺快的,一天下來就和大家混熟了,也是第一次知道了冰箱還分直冷和風冷。

 但是當我結束第一天的工作,坐著公交車晃悠到家的時候,老天爺給了我一個驚喜。

 我打開電腦進入作者後臺的時候,發現有一條站內信,點開一看是簽約通知!

 這也就是說,我的這本並沒啥人看的書,在發表了一個禮拜之後,居然被編輯看中了,要跟我簽約了!

 說實話啊,之前我也瞭解過一些,一個純粹新人,發書剛一個禮拜,沒有任何成績,就有編輯來簽約,這屬實是個意外驚喜。

 我樂壞了,趕緊喊馬叔,我說快來看啊,我要簽約了,以後就是作家了!

 馬叔過來瞅了兩眼,撇撇嘴說作家個屁,你以為寫幾個字就成作家了呀,你賺到錢了麼?

 我說誰規定的必須賺到錢才是作家?

 馬叔說那很簡單啊,你寫的東西要賺錢就必須有人看,如果都沒人看你寫的東西,那你叫什麼作家?

 你要是吭哧吭哧自己在家寫啊寫啊,然後沒人看,也沒人給你錢,那跟寫日記有啥區別?

 馬叔這話有道理,於是我就此給自己定了目標:必須要寫出有人看能賺錢的書,才配叫作家!

 要簽約需要填合同,我興沖沖地忙活了一晚上,才把合同弄好,然後放進u盤裡,第二天到公司,午休的時候出去打印,然後寄走。

 同事好奇地問我弄的是啥,我心裡那股子驕傲都掩飾不住,無所謂地跟他們說:沒啥,隨便寫了個小說,業餘愛好,寫著玩的……

 從這天起,我就開始了新的生活。

 白天上班,晚上回家寫書,忙的腳打後腦勺,但是卻很充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