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半仙 作品

第514章 我不買墳(第2頁)

    現在的一些人,不管大事小事都讓你破關,更有甚者,本人不來都敢給你破關,掛個照片就上關。

    關於這個破關的事,後面我再跟大家講。

    所有事情都辦完後,我讓他們把帶來的那個假堂單,找個土地廟燒了,順便還搭了兩袋元寶。

    其實不給元寶也行,不過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,給點錢打發走也可以,沒必要較真。

    就這樣,劉彩雲這個事,基本上就算解決了。

    事情是解決了,但劉彩雲卻是提心吊膽了一段時間,因為害怕上次那個師傅派仙家來禍害她。

    她嘴裡說的厲害,要去報警什麼的,其實壓根就沒敢去。

    我告訴她,你什麼都不用怕,現在你家也有正仙,有什麼東西敢來,直接打出去!

    再往後,她到底有沒有報警索賠,我就不知道了,因為她再也沒跟我提過。

    頂多就是有一些事情不懂,打個電話跟我請教請教,還特別想拜我為師,但被我拒絕了。

    我這人本來就懶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你有了狀況我可以幫你解決,但要是收徒弟的話,我真的不想操那個心。

    馬叔說我傻,他說人家要拜師,你就收唄,就按八千八一個的價格收,她要有誠意就拿錢,沒誠意就拉倒。

    我說你眼珠子裡都是錢,立個堂口我才收她五千八。

    馬叔說拜師能一樣嗎,拜了師之後,她天天都會來煩你,到時候你就知道了,八千八一點都不多!

    我說既然這樣,那你咋不收呢?

    馬叔一攤手,說我那是不想收嗎,我特麼那是收不到,這輩子就碰上你這麼一個冤大頭,結果還讓我撞了個好運氣,碰上個好徒弟。

    馬叔說我是冤大頭,其實我一點都不冤,當初兩千八一年,還包吃包住,他還給我弄個駕駛證,給了我一份生計,我哪裡冤呀?

    我倒是覺得,他挺冤的,不但要管我吃住,還得教我東西,時不常還領我去洗澡,就連現在住的房子,都是他拿房租,免費給我住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