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半仙 作品

第2章 逃亡哈爾濱(第2頁)

    “我走了”。

    就這樣,我懷揣著幾十塊錢,趁夜逃去了車站,胡亂買了一張不知道去哪的車票,離開了家,踏上了逃亡之路。

    這是一趟綠皮火車,慢悠悠地顛簸了一天,天黑的時候終於到達了終點。

    我完全不知道這裡是哪,稀裡糊塗地跟著人群下了車。

    出了車站,我才知道這裡是哈爾濱,看著眼前陌生的城市,和滿大街的車水馬龍,恍然如夢。

    我攥著買票剩下的八塊錢,徘徊在火車站的周圍,有不少附近的小旅店老闆舉著牌子招攬生意,還有個大媽神神秘秘地問我,要不要“玩一玩”。

    我根本不懂她在說什麼,只是本能地拒絕了。

    一天沒吃飯,肚子裡很餓,路上也有很多飯館,但我聽說火車站附近都是“宰人”的,於是就忍著,漫無目的往前走。

    這時候我才意識到,我確實是太沖動了。

    這一天,姑姑不知道為我擔了多少心,流了多少淚,她一定在瘋狂的找我,但又不想找到我吧。

    畢竟我現在的身份,應該已經是一個通緝犯。

    就這樣走了很久,我來到了一個叫做郵政街的地方,旁邊還有一條街,叫鐵嶺街,正對著街口的是一個醫院。

    抬頭看了看,醫院大樓上面有幾個字:醫大一院住院處。

    我餓的實在走不動了,就來到了路邊一家飯店,鼓足勇氣走了進去。

    這家飯店叫做明月酒店,地勢較高,門口有十多級臺階,兩邊掛著四個紅幌子。

    當時的我並不知道,我不但會在這裡吃上一頓飽飯,還遇到了改變我一生命運的人。

    那天,狼吞虎嚥地吃了一碗麵之後,我才發現一直攥在手裡的錢,不知什麼時候丟了。

    本以為會挨一頓罵,甚至可能會捱揍,可這家飯店的老闆娘非但沒多說什麼,在得知我是出來打工,卻丟了錢之後,還把我留了下來做服務員,說一個月給我四百塊的工資。

    時隔多年,我依然記得這家飯店的名字,就是因為那位老闆娘。

    她姓袁,三十歲出頭的年紀,長得不算很漂亮,但是身材很好,一雙眼睛總是彎彎的笑,平時沒事的時候,就喜歡在櫃檯裡看書嗑瓜子。

    我本想叫她袁姨,可她說什麼也不讓,非讓我管她叫姐。

    就這樣,我終於有了落腳之地,雖說每天的工作就是給人端盤子,但我已經很滿足了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是,隨著時間一點點過去,我一直提著的心也慢慢放下了。

    我並沒有在新聞上看到姑父被殺的報道,也沒有警察來抓我。

    袁姐對我很好,當時飯店的生意不算太好,她經常會有幾個姐妹過來打麻將,每當這時候,她就讓我看店,還經常給我拿一堆好吃的。

    於是我就發現了,原來袁姐每天在櫃檯裡看的那本書,是帶插圖的《金瓶梅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