油爆香菇 作品
176:孝城亂(十六)【求月票】(第2頁)
祈善:“……”
倘若沈小郎君能斯文儒雅些——
他大概會非常感動。
祈善嘆了一聲道:“總之就是我當時太年輕,沒顧慮周全,不僅沒將晏城怎麼著,反將自己陷入危險之中。那位座主倒是朝中少有的清流,也沒怎麼為難我,他只是實事求是,將我偽裝的事情如實寫在奏摺上,呈遞給國主,一切交由國主定奪……”
不過——
辛國國主啥尿性,外界還有不知的?
那時候的他瘋狂迷戀鄭喬,而晏城已經搭上鄭喬這條路子,因此祈善就成了炮灰。至於他是罪有應得還是蒙冤入獄,那不重要,正如他這條命在那些人眼中一樣不重要。
因為事情發生在“特試”時期,為了起到殺雞儆猴的效果,所以判罰格外重一些,是凌遲!
罪名則是“戕害同門”、“奪人家財”、“陷害同門”,跟這些罪名擺在一塊兒,“長街鬥毆”反而成了最輕的。祈善不過是個沒根基的白身文士,幾乎是叫天天不應,叫地地不靈。
幸運的是他也碰見了“貴人”。
“是誰?”
這種局面還能將祈善撈出來?
祈善道:“一位同年,曾經受過‘元良’資助。案件並未公開我頂替身份、捏造虛構的內情,他便以為我是被晏城陷害的。”
可那位同年也是無權無勢、出身普通的白身,唯一能做的只是在他行刑前見最後一面,送送行、道個別。他無意間提及他會收拾他和“譚曲”的行李,讓二人能重歸故里。
以後再建個相鄰的衣冠冢,希望他們兄弟倆黃泉之下還能喝喝酒,莫要再這麼苦了。
然後,提到了貓。
那隻叫“槐序”的老貓。
沈棠:“貓?”
這是關鍵?
這是關鍵?
呵呵,自然是關鍵。
祈善受到了啟發,靈機一動,想到一個脫身、免於死罪的法子——他只要推翻座主的結論,便能盤活死局!那幾項罪名都建立在“他不是祈善而是譚曲”的基礎之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