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5章 青苗法

    在貞觀二年科舉考試開始的時候,朝廷也正式下令在諸道設立支度司。

    支度司下設支度曹、轉運曹、鹽鐵曹、常平曹四曹,

    每道支度司,置支度使一人,副使二人,判官一人,另有主簿、錄事參軍、錄事和四曹參軍,參軍事等數員。

    十道支度司,總由判度支統領。

    這個新設的機構權力挺大,轉運曹分掌水陸轉運和全國穀物財貨轉輸、出納,鹽鐵曹掌鹽鐵茶酒專賣、兼及礦冶以及鑄錢,常平曹則負責各地常平倉管理、貨物和買,對外貿易,支度曹負責錢糧收支審計、制訂預算等。

    皇帝還賦予了各道支度使、副使們一個秘密職責,察訪本道官吏,瞭解公私厲害,給了他們一定的監察之權,可以直接密奏天子,不經中樞。

    這是一個手握財政審計大權,同時還要承擔賺錢任務的機構。

    賺錢的渠道主要是對外貿易、胡商泊來商品的博買,對市場貨物的和買,以及開礦、鑄錢,還有就是對鹽茶實行專賣,對酒實行部份專賣。

    計劃中,還將設立常平合作社,籌集一筆資金,用來給百姓借糧借錢,但跟原先的公廨錢放貸不同之處在於,這個常平合作社的款,不要求每年必須全放出去,也沒有百分百年利的高息。

    “陛下,常平貸也可稱青苗貸,主要是為幫助農民百姓緩解一時困難,採用一年兩放兩收之法,一次是正月末放貸,夏收後償還。另一次是五月末發放,隨後秋收歸還。”

    “利息呢?”

    在宮中的財政會議上,李世民對於武懷玉的改革還是很期待的。

    “原先公廨錢放貸,五萬本錢,每月利息四千,月利達八分,按年算則是倍息,公廨貸的利息過高,百姓商賈多有怨言,以往多是靠強行配給。

    如今我們這個常平貸又稱青苗貸,這是助農政策,並不是為了賺錢為主,而是幫助百姓的時候,還能再獲得一些收益,以便能長期良性循環,成為活水不會枯竭。

    所以臣以為,青苗貸半年一次,每次僅收利息兩分,實際年息也僅有四分。”

    相比起現在十分月利的公廨錢放貸,這半年兩分利,還不到一半,確實低了許多。

    許多百姓窮困,尤其是遇到一些天災、疾病後,可能連種子都沒有了,也沒有餘糧等到下一季收穫,這種情況下,以往只能去借高利貸,不過是借一還二還是借一還三,又或是公廨錢的十分年利,又或民間九出十三歸、羊羔貸等等,都是非常沉重的負擔,甚至是飲鴆止渴。

    如今朝廷拿出一筆本錢來,在豐收的地方可以平價收到糧食,轉運存儲到各地常平倉中,這些糧食既可以等到糧價上漲時賣出,也可以拿出部份來做本錢,用兩分利率貸給農民,以緩解民間高利貸的盤剝。

    “直接借糧度饑荒,或是折成錢出借,幫百姓買種子農具牲口等也行,”

    “如果常平合作社發放青苗貸給百姓後還有剩餘,則可貸給坊市城郭的手工業者。”

    房玄齡直接提出疑問,“這個常平貸半年利息僅兩分,而如今市面上放貸,普通是年利八分甚至十分以上,更有九出十三歸、借一還三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