救贖小艾 作品

第410章 名利(第2頁)

  “簽署人必須保證賽場外無任何重大緋聞,若場外狀況影響到球鞋品牌形象,我方將隨時可以跟簽署人解除合同,還可起訴簽署人賠償我方損失......”

  “若簽署人能得到mvp以及其他各項榮譽,則按照不同榮譽發放不同數額的獎金......”

  “合同到期之後,我方有優秀續約簽署人的權利......簽署合同之後,簽署人在全世界範圍內不允許再簽署任何與球鞋有關的商業合同,若是違反規定,簽署人也將賠償數倍合同金額......”

  一連串的規定看下來以後,趙飛揚忍不住皺起了眉頭。

  等他看到最後一頁關於價格的金額後,更是對這份合同感到十分不滿。

  “4年2800萬美刀?”

  “這樣算下來一年才700萬美刀?還附帶這麼多的條件?”

  對於這樣的合同,趙飛揚當然是不肯答應的。

  他並沒有看出其中有什麼所謂的誠意。

  於是,他將合同遞交到負責人馬利斯手中,馬利斯也看出了趙飛揚的不滿意,不斷開口勸說起來。

  “趙,我知道你值得更高的價格......可是,現在你已經30歲了,你認為你的職業生涯還有幾年?我並非冒犯你,可聯盟中大部分球員都只能打到35歲左右,一旦過了那個年齡狀態就非常難以保證......”

  “錢雖然沒有你想象中的那麼多,可我們的品牌價值是巨大的。如果你簽約別人的話,球迷們買鞋的時候根本就不會知道這是什麼廠商,你知道嗎?我們有的不止是品牌價值,還是消費者對於我們的信任......”

  “我相信你肯定也清楚,我們的很多鞋在華夏隨便一雙都是幾百美元,就這樣的價格還不一定能夠買到......這就是我們的價值,如果你跟我們簽約的話,我保證你的球鞋能賣得更高......”

  聽到這話趙飛揚終於忍不住了。

  “等等,馬利斯先生,我不得不打斷你......首先,球鞋炒作的價格更高跟我有什麼關係?最終吃虧的只是我們國家的那些球迷,大部分的錢都是你們賺走的......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