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大為 作品

第一百七十四章 狙擊步槍(第2頁)

“嗯。”胡三怪點了點頭,口中說道:“是啊,這支槍,是我參軍時從家裡帶出來的,怎麼說也是一個記念,最重要的是,這是我那未過門的老婆送給我的。”

“你還有老婆?怎麼沒聽你說起過啊。”袁志文笑著說。

“哎。”胡三怪長嘆了一口氣,似乎並不願意提及這一段塵封的往事,不斷的吸著煙,半晌,他口中說道:“這事兒在老子的心裡憋了幾年了,今天就和你說說吧。”

“我家在四川的深山裡,那裡風景很漂亮,我是當地最好的獵戶,嘴也甜,能說會道,十八歲那年,我和當地一個最漂亮的姑娘好上了,那姑娘也是獵戶出身,我倆也算是門當戶對。”

“呵呵,不錯。”袁志文笑了笑,吸了口煙。

“本來打算當年中秋成親的,可是,卻想不到生了變故。”

“什麼變故?”袁志文問。

“我那未過門的老婆長的漂亮,很多人都追求她,當地的一個大地主也想讓她嫁給自己的傻兒子,他給了我未來的岳父很多的錢,結果我那未來的岳父見錢眼開,就要和我退婚,把女兒嫁給那地主的兒子。”

“我那未過門的老婆長的漂亮,很多人都追求她,當地的一個大地主也想讓她嫁給自己的傻兒子,他給了我未來的岳父很多的錢,結果我那未來的岳父見錢眼開,就要和我退婚,把女兒嫁給那地主的兒子。”

“我當然不同意,可是岳父給我出了一個難題,要我用老虎皮做嫁妝。”

我當時就同意了,不就是打老虎嗎?有什麼了不起的!我在山裡呆了七天七夜,終於打到了一隻老虎,我興沖沖的下了山,然而剛到山下去中了埋伏,被一夥人把我抓了起來。

抓我的人對我說,老虎是山神,不能打,否則老天是要降災的,我打了老虎,觸怒了山神,所以要拿我祭神。

那正晚上,我被關進了水牢,半夜的時候,水牢的門打開了,我又看到了我那未過門的媳婦兒,她穿著大紅的袍子,一身新娘的打扮。

我問她怎麼來了,她對我說,這一切都是地主與我那未來岳父的陰謀,如果我打不到老虎,我就只能退親,可是我偏偏打到了老虎,於是他們就想以我衝撞了山神的名義用我祭神,只要我死了,我那未過門的媳婦就順理成章嫁給地主的兒子了。

“可惡!”袁志文咬著牙罵了一句,眼中幾乎噴出火來。

“那她怎麼還來看你?難道是來嘲笑你的?”

“我當時也這麼想,可是後來才知道,我誤會她了,本來他誓死不從,可是見我有難,為了救我,她拼了命求地主開恩,放我一馬,而代價,則是嫁給地主的傻兒子,為了救我,她同意犧牲自己的幸福,換來我的性命,結婚之夜,她要來看我一眼,親眼看著他們放了我才放心。”

那天晚上,我被地主從水牢裡提了出來,在幾個地主家丁的押解下,親眼看著她的轎子進了地主家的大門兒,我當時死的心都有了,不過我不能死,我要把她從地主手裡救出來!

我被地主放了,第二天一早,我就得到消息,我未婚妻……”說到這裡,胡三怪的聲音頓了一下,他的眼睛溼潤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