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無極 作品

第936章 百姓就是大明的根基(第2頁)

  搶奪百姓者,斬!

  姦淫民女者,斬!

  這兩條軍規討論的最為激烈,主要是斬不斬自己人的問題,因為在遇到攻城戰的時候,城裡老百姓還有女人們也會上城幫忙守城的,也可以說是敵人,怎麼不能搶?

  兄弟們攻城的時候被城牆上的女人潑下金汁燙死,城外之後怎麼不能報復?

  軍隊在野外作戰的時候,敵方的老百姓也會去支援軍隊的後勤,有的是自願的,有的是被逼的,但是很難分清楚。

  而且一些敵方的士兵也會冒充老百姓冷不防地暴起殺人,總之就是打仗的時候不能有這種仁慈之心。

  最終大家達成一致的就是,前五條關於作戰的軍規必須執行,第六條還是照樣宣佈,以後會更改為搶奪來的財物集中收繳起來,折成銀子後會分三成平分給士兵們(包括戰死的士兵也有份)。

  最後的兩條軍規趙無極暫時調整為:這兩條軍規平時還是必須嚴格執行的,在遇到你死我活的那種惡戰時,經各營將軍請示,司令部批准之後可以臨時取消這兩條禁令。

  軍隊的新編制和軍規的事情落實之後,趙無極開始在給大座的眾人上起課,強調起最後兩條軍規的無形影響力。

  第一:首先軍隊不搶老百姓的財物,不姦淫民女,以後再攻城的時候,老百姓就會觀望,反之,百姓們則是會拼死抵抗,因為城被攻破了,相當於是自己家也亡了,幹嘛不去拼命?

  第二:大家都是有父母的,也是父母生的,長大成年之後去欺負這些老弱婦女的話於心何忍,就算是敵方的百姓,那也是百姓。

  咱們佔領新的地盤之後,他們就是咱們屬下的百姓,也就不會有仇恨,治理起來省事多了,最起碼不會暗地裡起反抗。

  第三:軍隊若是養成搶掠百姓的習慣,其實與山賊是一樣的,說句難聽的就是更大夥的山賊,一支只會搶掠,不得到百姓愛戴的軍隊早晚會消失的。

  第四:咱們以後要建立的大明王朝,目的就是讓老百姓安心樂業,到時的稅收會從二十稅一慢慢減少到四十稅一,為的就是老百姓。